北京戎和律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就全面推开营业税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主动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8人,超过律所总人数的60%,并于2018年3月15日申报,经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批准通过,享受3年(自2015年11月起计算)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北京戎和律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就全面推开营业税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主动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8人,超过律所总人数的60%,并于2018年3月15日申报,经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批准通过,享受3年(自2015年11月起计算)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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