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戎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办理的打击制造假冒“一得阁”墨汁产品的商标侵权系列案件,3月30日又同时收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民事判决书。这两份判决书均认为,我方律师关于请求赔偿损失及维权费用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商标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被侵权企业及其商标的知名度,分别判决侵权方赔偿我方8万元和16万元人民币。我所办案律师准备在上述判决生效后,及时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并推动其他正在办理的同类案件尽快达成预期诉讼目的。
我所办理的打击造假案件又有两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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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辩护的两起刑事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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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交流,协手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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