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于某,男,1996年9月出生,个体人员,2022年9月曾因冒充军人身份以征兵为由实施诈骗,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九日。2023年3月至8月,于某在四川、重庆、青海三省21家酒店办理入住时,为享受惠军折扣,采取穿着部队作训服、肩背迷彩背包、出示抬头为某军区发票等方式,让酒店工作人员相信其为现役军人,要求酒店按照军人优惠价结算房费,至案发时,于某先后十余次骗取酒店住宿费用减免金额共计1000余元。同时,于某为便于结交女性,多次冒充军人身份与别人建立联系。
2024年2月29日,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以于某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6月13日,华蓥市人民法院以于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事)例)
一、法律红线: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2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关键点解析:
1.行为:冒充现役军人(包括伪造证件、军服或自称军人身份);
2.目的:谋取非法利益(财物、政治荣誉、职务待遇、感情欺骗等);
3.后果:损害军队声誉或造成其他社会危害。

二、为何严惩?背后的三大危害
1. 损害军队公信力
冒充军人行为直接侵蚀公众对军队的信任,动摇国防根基。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涉军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2023年全国查处此类案件同比上升27%。
2. 侵害公民权益
受害人因误信“军人身份”而放松警惕,可能遭受财产损失(如本案酒店损失)或人身侵害(如婚恋诈骗)。
3. 扰乱社会秩序
虚假身份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助长投机心理,危害法治环境。

三、戎和律师提醒:警惕这些“伪装术”
1. 识破常见套路
• 过度展示军品:频繁提及部队背景、展示假军装/勋章。
• 回避真实信息:拒绝提供部队具体单位、职务等细节。
• 利用情感诱骗:以“军人身份”博取同情或好感。
2. 应对策略
• 核实身份:通过官方渠道查验军人证件(如全国征兵网)。
• 保留证据:发现可疑行为及时拍照录像。
• 拒绝特殊对待:不因对方自称军人而放弃合理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