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对X达公司与X城公司的担保纠纷再审期间,北京戎和律师事务所谢丹律师团队继续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积极推动案件进展。庭审中,X达公司提供的《鉴定文书》明确证明其并未在《反担保保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中签章,且X城公司未依法提交其与X达公司签订的《反担保保证书》《抵押(反担保)合同》原件,就上述文件的签订形成过程表述不清。基于此,2023年10月16日,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XX达公司签订并参与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履行,故X城公司要求X达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并以涉案房屋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X城公司不服该判决,向北京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再审二审过程中,律师团队首先聚焦涉案文件的真实性。他们向法庭提交了北京X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文书》,明确指出《反担保保证书》《授权委托书》上X达公司的盖章及李X军的签名均系伪造。同时,律师团队强调,其余涉案文件如《抵押(反担保)合同》《股东会决议》等,因与已鉴定的伪造文件在盖章和签名上一致,故均为伪造。X城公司虽对此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在公证环节的审查上,律师团队指出,前往北京市X公证处、XX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李X军”系冒名顶替。他们向法庭出示了两公证处卷宗中留存的照片与李X军本人照片的对比材料,以及李X军本人在庭审现场的比对陈述,充分证实了冒名顶替事实的存在。这一发现使得公证文件的效力受到严重质疑。律师团队还对案件涉及的资金流向进行了细致梳理。根据X城公司在再审中提交的证据发现:“出借人”根本没有实际借出2500万元,“借款人”也没有收到该笔款项,X城公司操纵几家关联公司,让上述款项在关联公司之间流动一圈,其实际损失仅为支付给关联公司的112.5万元利息。但X城公司却依据虚假的公证文书,要求X达公司承担2500万本金及高昂利息的反担保责任,明显违法。再审二审过程中,法院组织了多次开庭和质证。面对X城公司在庭审中的种种抗辩,律师团队凭借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论证一一回应。2024年7月26日,北京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不仅驳回X城公司要求X达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还依据资金流向,进一步驳回了X城公司要求其他被告承担所谓2500万元“借款”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X达公司在诉讼中大获全胜。但遗憾的是,再审法院未同意谢丹律师团队提出的将案件中犯罪线索移送公安侦查的申请,犯罪分子未得到应有的处罚,律师将继续采取措施。 尹洪波,工学博士,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法学硕士研究生在读,退役上校,联系电话:18611216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