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承担军品供货项目的民营企业,委托我所就军队某审计机构的审计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杨易律师团队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使得问题终获圆满解决。
2020年4月,该企业与某军事单位签订《XX软件与服务采购合同》。2023年初,军委审计署派组进驻该军事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组以该企业作为采购项目承接方为由,要求其提供2017年以来所有财务账册及相关凭据。该企业提供了该项目相关的全部成本明细表及清单,由部队单位聘请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清单所有凭据进行核验,并组织了两轮审价。但是审计组仍要求并强行进驻企业准备自行审计。
接受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的委托后。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企业配合军事审计已经超过双方的合同义务,而且军队审计部门要求民营企业接受其审计亦无法律依据。为此,律师就“军队审计机构是否有权单独审计民营企业”问题,专门咨询了国家审计署并得到明确答复:根据法律规定,涉及军民融合项目,应组成军地双方联合审计组。在此基础上,律师向军队审计组讲明:1.军队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应该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军队审计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军队审计机构的管辖范围为军队内部单位,无权单独对地方民营企业开展审计工作,强行对地方民营企业开展审计于法无据;2.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其正常经营秩序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对其进行审计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表示企业保留逐级反映情况或依据有关规定诉诸法律的权利。最终该审计组撤销对企业的强制审计措施,企业也就该项目进展向甲方作出详细说明,并保证合法、合规开展项目、履行义务。
通过承接和办理该专项法律服务,有如下三点体会和启示:
1、当前军民融合项目相关的法律规范尚不健全,一方面造成项目监管困难,另一方面也给违法、违规监管提供借口;律师应及时掌握和正确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地方(民营)企业在承接军品项目供货的过程中,除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外,还应当了解军事法规和规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必要时应聘请涉军专业法律顾问。
3、地方(民营)企业与军队单位发生纠纷后,应该尽早聘请专业涉军律师,提供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由于企业自行处理而造成不应有的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