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子,即血缘和亲缘关系以外的、并经社会约定俗成仪式见证承认的儿子关系,在旧中国时期、特别是在江湖人士之间较为常见。认义子、俗称认“干儿子”的行为,仅仅是民间的一种习俗而已,在现代法律上没有效力,不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许可,因而不具备相应的法律关系,也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养子是一种法律上承认的收养与被收养关系,养子与抚养人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依法形成收养关系的养子与养父母之间却存在同于亲生子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经依法解除,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
在中国民间传统中,义子即所谓的“干儿子”,只是名义上的关系,不存在抚养赡养继承等法律关系,在父母的心里如侄子;而养子由养父母抚养成人后需要承担养父母赡养的义务,并可以获得养父母的继承权,即养子和养父母之间存在抚养赡养继承等法律关系,养子在父母的心里如亲子。
亲子,即亲生子女,是与父母之间存在着遗传关系的下一代孩子,可以是婚生又或非婚生的。亲子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其特点为: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不允许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