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所接受委托办理的一起刑事辩护案件,前后历时半年多时间,终以被告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结案。期间,辩护律师及当事人直接感受到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严格遵行法律规范、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切实做好协调沟通,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有代表性地体现了“首善之都”人民检察官的专业风采。

认真查阅案宗,及时发现问题。对侦查机关移交《起诉意见书》中未提及的自首、和解、退赔等重要内容掌握清晰,并依法排除了相关瑕疵证据。

细致审查证据,全面掌握情节。针对侦查机关提交的《逮捕意见书》与《起诉意见书》,切实把住审批、审查关口,依法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和“不起诉”决定。
听取辩护意见,实事求是决策。主办检察官及其助理依规与辩护人见面沟通,就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书”深入交换意见,对合理辩护意见给予充分理解和及时采纳。

程序严谨公正,办案效率很高。专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听证程序公开透明、兼听促明、效果显著;整个办案过程节奏紧凑,历时一个半月即办理终结,大大节约了诉讼资源。